近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法规(EU2017/1224),对化妆品中甲基异噻唑啉酮限量进行调整。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出口欧盟化妆品企业应高度关注。
新法规要求,甲基异噻唑啉酮作为化妆品防腐剂使用时,仅可用于淋洗类化妆品,最大允许使用浓度为0.0015%。新法规自2018年1月27日生效,届时,进入欧盟市场的化妆品均应符合该法规要求。
甲基异噻唑啉酮因其广谱杀菌性能而作为一种高效防腐剂被广泛用于化妆品中。近年来欧盟的风险评估数据发现甲基异噻唑啉酮易引起皮肤过敏反应,因此自2014年起欧盟逐步在化妆品(包括化妆用湿巾)中停止使用。我国对于甲基异噻唑啉酮的最大允许使用浓度为0.01%,未限制使用范围,与欧盟最新要求有较大差异。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密切关注法规变化情况,做好配方及技术调整,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南海辖区出口欧盟的化妆品生产企业有5家,主要出口品种为驻留类化妆品(彩妆、护肤)、淋洗类化妆品、面膜等。2017年上半年,南海辖区出口欧盟化妆品共241吨,252万美元。近十年来,南海输欧盟化妆品质量一直比较稳定,没有被欧盟通报过。